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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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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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元首的这场会晤释放哪些关键信息?******
(近观中国)中美元首的这场会晤释放哪些关键信息?
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 题:中美元首的这场会晤释放哪些关键信息?
——专访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美国研究所所长王鸿刚
中新社记者 张蔚然 梁晓辉 郭金超
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这是中美元首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首次面对面线下会晤,持续3个多小时。
从中美关系总体走向、如何看待合作与竞争,到台湾问题、两国制度差异等,两国元首坦诚深入交换了看法。中新社“近观中国”栏目专访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美国研究所所长王鸿刚,解读此次会晤释放的关键信息。
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来源:新华社从四个关键词看中美元首会晤的影响
中新社记者:习近平提出中美需要探讨新时期两国正确相处之道,找到两国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中美关系重回健康稳定发展轨道。您如何评价此次会晤的时机、效果和影响?
王鸿刚:中美元首会晤历来全球瞩目,特别是此次会晤时机特殊,必然产生重要的世界影响。可用几个关键词来概括。一是会后,二是选后,三是多重危机,四是多边场合。
所谓会后,是从中国方面说。此访是中共二十大后,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参加国际多边会议并会晤多国首脑政要。对美关系是中国外交新局的重要一环,元首会晤则是中国对美外交的重要一环。
所谓选后,是从美国方面说。美国中期选举刚结束,此次中美元首会晤是拜登在中期选举之后海外之行的最重头戏。美方主动提出与习近平主席会晤,有谋划未来两年对华关系和整体战略布局的考量。
所谓多重危机,是从国际环境说。乌克兰危机持续发酵,全球公共卫生危机、气候危机、粮食危机深度纠缠,产业链供应链很不稳定,“灰犀牛”“黑天鹅”越聚越多。时局如此艰难,大国总要表个态才行。面对多重危机,中美能否担起大国责任,特别是美国能否拿出实际行动,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
所谓多边场合,是从会面地点说。此次元首会晤借的是印尼召开G20峰会的“场子”。过去几年来中美频频过招、激烈博弈,各国都担心中美滑向冲突对抗,有必要借此多边场合引导各方预期。
中美两国利用这个重大多边场合会晤,给世界了解中美各自立场提供了重要窗口,世界看到了中美在很多核心关切问题上的立场、意图和行动选择。就此而言,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中美战略互动,也必将产生十分重要的全球战略影响。
中新社记者: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习近平在会晤中亮出中方主张,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第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拜登表示美国不寻求利用台湾问题作为工具遏制中国。此次沟通对于避免台湾问题对中美关系造成颠覆性破坏影响方面有何意义?
王鸿刚: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这是人所共知、世所公认的。主权独立,不干涉内政,是过去几百年来现代国际体系演进中始终不变、各国普遍遵守的基本国际准则。美方总提“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尊重他国主权和不干涉他国内政,就是最基本的国际规则;美方近年来变本加厉就台湾问题搞事,就是在带头破坏最基本的国际准则和国际规矩。特别是目前美国一些人幻想着在亚太复制乌克兰危机,利用台湾问题将中国拖入一场持续消耗的战争。
习近平主席鲜明提出,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中美关系政治基础中的基础,是中美关系第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是正告,也是警告。
此次会晤中,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着墨颇多,用意十分清楚。那就是:(1)点出本质,即这是美方粗暴干涉中国内政;(2)警示危害,即这样做不仅给中美关系带来更多波折甚至惊涛骇浪,更将损害美国的国家利益和国际信誉;(3)亮明原则,既然中国毫不理亏,那我们将坚决发扬斗争精神,动用一切可能手段,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4)展示信心,中国有自强不息的光荣传统,一切打压和遏制只会激发中国人民的意志和热情,美方这些手段根本无法迟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中新社记者 郭金超 摄美对华需要理解“中国式现代化”
中新社记者:战略意图作为长期困扰中美关系的难题,成为此次会晤一大关键词。习近平指出,中国党和政府的内外政策公开透明,战略意图光明磊落。从中国式现代化到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他向拜登做出清晰阐述。在您看来,美方应怎样看待中方的发展,进而减少对华战略误判?
王鸿刚: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会晤中向拜登总统介绍的,我们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对自己的战略意图、战略目标和战略路径并不遮遮掩掩、口是心非,而是光明磊落地坦言相告,一以贯之地加以落实,这反映出我们作为新兴大国和新型大国的战略自信与气质品格。
如果美方更重视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将对中国向何处去、中美向何处去等重大问题看得更为清楚。关于中国式现代化对中美关系的影响,我概括了几个关键词:
一是延续性。这关乎对中国向何处去的理解。当我们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时,其中的首要含义是,中国接下来要走的路,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走过的路是一脉相承的,属于现代化进程的不同阶段。美国需要认识到,中国内外政策会保持很大延续性,是百年变局中的重要确定性因素和中美关系中的重要稳定性因素。
二是相通性。这关乎对中美之间差异的理解。中美两国是一东一西、一南一北、一后一前追求现代化的国家。无论中美两国的历史文化、政治制度、治国方略差异多大,在现代化视角下都可以找到深层相通性,因为两国追求的都是成为现代国际体系中的现代民族国家。
三是利好性。这关乎对中美关系前景的理解。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将坚持和平发展、开放发展、共赢发展,做全球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同各国一起实现共同发展。
中国的新发展,是世界的新机遇,也是中美关系的新机遇。对美方来说,读懂中国战略意图、避免误判的关键,就在于理解中国的发展道路,尤其是中国式现代化。对此我们有必要更加深入挖掘,未来需要向美方多讲。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美方始终以“竞争”来定义中美关系。习近平指出,竞争应该是相互借鉴、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而不是你输我赢、你死我活。拜登表示,美方不寻求“新冷战”,不寻求通过强化盟友关系反对中国等。您认为这些表态对于当前陷入困境的双边关系有何启示?
王鸿刚:美方坚持从竞争视角看待和处理中美关系,不仅延续了特朗普政府的对华错误认知和政策路线,而且似乎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渲染“两种制度的竞争”和“两种国际秩序愿景的竞争”,中美划向“新冷战”的风险越来越大。这可以从近期公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看得很清楚。
如果最终是美方鹰派人士的对华认知和行动主导了中美关系的走向,那中美关系和整个世界根本无法向好发展;如果中美陷入“新冷战”,必然是全世界遭殃,中美谁也不是赢家。
关键是,美方一些政客先把中美关系导向完全错误的方向,然后又要求与中国一起来管控竞争、设置“护栏”和“底板”,这完全是一种奇怪、无效甚至是危险的逻辑。中美关系的发展,决不能照着这种想法来。
拜登此次表示,美国尊重中国的体制,不寻求改变中国体制,不寻求“新冷战”,不寻求通过强化盟友关系反对中国,不支持“台湾独立”,也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无意同中国发生冲突。美方也无意寻求同中国“脱钩”,无意阻挠中国经济发展,无意围堵中国。美方须将上述表态落到实处。
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这是双方管控矛盾分歧、防止对抗冲突的关键,也是中美关系最重要的防护和安全网”。立足当下,“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作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处理中美关系三原则,始终是中美关系发展的唯一正确方向。
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来源:新华社中美差异不能简化为所谓“民主”对抗“威权”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美方一直有人拿中美制度差异“做文章”。习近平向美方阐述了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鲜明提出所谓“民主对抗威权”不是当今世界的特点,更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您看来,美方建立对中国制度的正确认知有何现实紧迫性?
王鸿刚:当今世界的突出特点是南北矛盾与东西差异深度交织。南北矛盾涉及经济发展,突出表现为全球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不公正;东西差异源于文化传统和制度选择,是国际政治的长期基本特征。相比于东西差异,南北矛盾才是需要各国携手应对的更紧迫问题,这是时代发展的潮流决定的。
即便在东西差异中,也不能简单地将中美制度差异描述为所谓“民主”与“威权”的对抗。美国搞的是资本主义,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美国有美国式民主,中国有中国式民主,必须在这个背景下理解中美两国的制度差异,无论什么制度选择都源于本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美国对自己的制度引以为豪,但也必须正视其乱象丛生的现实;中国之所以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离不开14亿多人民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可支持。
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治制度和治理方略没有完全相同的,如果认为什么都是自己的好,看不起别人的历史文化、制度选择和发展道路,那在国际社会岂不沦为孤家寡人了;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各国必须各美其美,相互尊重。各国之间要如此,中美之间更要如此。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任何国家的民主制度都不可能至善至美,都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对双方存在的具体分歧,可以进行探讨,前提是平等交流。
中美联系不是想“脱”就“脱”得了的
中新社记者:习近平对一些西方政客鼓吹的“脱钩论”做出有力回应,表示打贸易战、科技战,人为“筑墙设垒”,强推“脱钩断链”,完全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破坏国际贸易规则,只会损人不利己。您如何看待中方的鲜明立场?
王鸿刚:当前世界经济面临空前挑战,有深层结构性根源也有疫情的意外冲击,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因素。美国过去几年来“筑墙设垒”“脱钩断链”,是最主要的人为因素。这完全是基于零和逻辑、国内政治和短期考虑,严重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大威胁。美国的做法只会损人不利己。
中方的立场非常清楚:合作共赢是中美关系的“必选项”,“脱钩”不利于两国,也不利于世界。中美两国的紧密联系是长期形成的,不是想“脱”就“脱”得了的。中美合作的领域始终在那里,只要想合作,合作就能搞得起来;当前形势下,中美两国共同利益不是减少了,而是更多了。
目前中美两国都在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中国追求高质量发展,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进一步发挥。中美两国经济深度融合,只要愿意,均可从对方发展中获益,这是双方的共同利益;当前世界既不太平也不安宁,全球经济疫后复苏、应对气候变化、解决地区热点问题需要更有效的大国协调合作,这也是中美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应该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着眼大局,为合作提供好的氛围和稳定的关系。(完)
专家简介:
王鸿刚,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美国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本科和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毕业于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主要从事美国内政外交、中美关系、国际战略形势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方面研究,学术成果丰富。除数十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外,还有《大国运势2050》(专著,中信出版社2021年6月版),《大国博弈2050》(专著,中信出版社2021年5月版),《世界趋势2050》(专著,中信出版社2018年11月版),《百年变局与国家安全》(主编,时事出版社2021年4月版)等重要学术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